衡水市外转入考生中考成绩认定政策摘要
近期,群众咨询衡水市外转入衡水市考生中考成绩认定方面的问题较多,为便于考生及家长了解衡水市外转入衡水市中考成绩认定政策及办理流程,我院根据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衡教基〔2024〕11号)、《衡水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方案(2024年修订)》(衡教基〔2024〕4号)等相关文件对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笔试成绩、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成绩和信息科技成绩、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等中考成绩认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摘要整理,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适用对象 该政策适用于2024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后按政策转入衡水市或户籍在衡水市且意愿回衡水市参加2025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地理、生物学及信息科技科目成绩认定
(一)省内外市转入学生 1.成绩证明提交:需由转出市招生考试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地理、生物学笔试成绩、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成绩及信息科技成绩证明。
2.认定流程:中考报名期间,考生持成绩证明至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由报名点统一交县级招生考试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成绩取整,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二)省外转入学生 1.考试要求:须参加2025年衡水市统一组织的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原省外成绩不予认定。
2.认定流程:中考报名期间,考生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就读学校学籍信息表(加盖公章)至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由报名点汇总上报至县级招生考试部门。
三、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认定 (一)现场测试要求 1.所有转入考生(无论省内、省外)须参加衡水市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测试(九年级下学期进行)。不能参加的以满分的60%计分。
2.免考: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免考。
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县市区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免考申请统一评议,通过名单须面向社会公示,并报同级招考机构备案。相关审批材料需存入学生档案。
无残疾证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处理。伤、病学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可以考试,须由学生申请,附各县市区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参加考试。
经认定后,残疾学生现场测试成绩按满分记入;因伤、病学生免考项目按满分的80%记入,未免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记入。
3.缓考:因临时伤、病,女生因特殊生理期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项目缓考。
学生填写申请表,临时伤、病学生需提供各县市区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在现场测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要严格集中组织补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按因伤、病免考记分规则处理。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意外中断考试,须由相关考务组写出报告,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相关考生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二)过程性考核成绩认定 1.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等证明材料。
2.计分规则: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材料审核认定过程性考核成绩。
(三)认定流程 中考报名期间,考生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二)第1条中提到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由报名点汇总上报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提醒考生及家长:严禁伪造材料或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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