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15年春季招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途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通过“自主招生”报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三、“自主招生”报名方法:考生可直接来校,到校招生办或电话(0311—89808499、13832312458)联系直接报名,也可网上报名(见封底),报名时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未参加中、高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可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直接来校报名。经我校对其进行政审和文化成绩考核合格,报招生部门批准后录取。
四、考生可在省、市下发的招生计划或我校《招生简章》中自愿选择专业。一年内,可再次自愿选择专业。
五、我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电工、焊工等十几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连续多年被石家庄市评为“先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并荣获石家庄市“十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称号。
六、我校是“全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凡品德良好、成绩合格、身体健康者全部推荐安置就业。在省内外建有毕业生就业基地,毕业生可在煤炭系统等几十家国有及大中型合资企业就业。多年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坚持跟踪调查和服务指导,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就业学生对目前就业岗位的满意率达98%。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
七、河北工程大学等院校在我校设有函授站,在读中专或高职的学生,可同时修读单科证书或相应大学学历的证书。毕业生实行“升学”和“就业”双向分流。中专毕业生经考试可对口升入高等院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经考试可“专接本”,近几年升学率均在90%以上。
八、凡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免除学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获得1500元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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